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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潮州市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5|来源:潮州市政府网|专栏: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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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政数〔2025〕48号


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务和数据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和《广东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实施方案》(粤府函〔2022〕290号)关于“推行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的具体要求和全市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潮易办”品牌建设,市政务和数据局组织市各有关单位按“能容缺则容缺,可承诺则承诺”和“应梳理尽梳理”的指导思想,结合业务实际,在2024年版的潮州市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事项清单的基础上进行梳理更新。经汇总,“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包括183个事项共293项材料,“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包括131个事项共175项材料。现形成《潮州市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事项清单(2025年版)》(下称《清单》,详见附件1-2)并予印发实施,2024年印发《潮州市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同步停止实施。为确保全市同一事项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市各有关单位要对照《清单》及时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修订统筹和实施清单,并同步组织县(区)同线条部门对实施清单进行修订;不再保留的容缺受理或告知承诺事项清单也需一并修改,确保广东政务服务网上的办事指南准确完备(操作指引详见附件3),于11月30日完成标识。同时要做好业务指导,督促下级部门按《清单》规定执行。

  各县(区)政务和数据局要指导本地区各有关部门对照《清单》内容修订相应的实施清单并同步进行审核,确保广东政务服务网上的办事指南及时动态更新。同时,指导本地区各政务服务中心(含分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窗口收件人员严格按照广东政务服务网上的办事指南收取相关材料,确保线上线下融合一致。


潮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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