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江东镇春来铝艺厂(经营者:卢启春)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5103MAEDYXHE2L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卢启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安)应急罚〔2025〕18 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违法事实: 潮州市潮安区江东镇春来铝艺厂(个体工商户)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潮州市潮安区江东镇春来铝艺厂处人民币8000元(捌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 0.8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6/17
处罚机关: 潮州市潮安区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潮州市潮安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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