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饶平县铭欣车行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5122MADRPNHA47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刘武轩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饶市监处〔2025〕8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违法事实: 饶平县铭欣车行销售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和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6.1.5 b)“尺寸限值 ……b) 鞍座长度小于或等于350mm;……”的规定,未履行进货查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1.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2.没收涉案产品型号为TDS2368Z(整车编码:329722500344170)的台铃电动自行车; 3.处销售产品货值金额1倍罚款人民币(2200元)。
罚款金额: 0.22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0.22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6/30
处罚机关: 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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