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潮州市枫溪区辉锽住宿公寓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5100MACF5KDP1P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彭志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安卫公罚〔2024〕6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违法事实: 潮州市枫溪区辉锽住宿公寓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擅自开展旅馆业服务经营案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 潮州市枫溪区辉锽住宿公寓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擅自开展旅馆业服务经营活动,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予以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 1.0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7/30
处罚机关: 潮州市潮安区卫生健康局
数据来源单位: 潮州市潮安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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