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饶平县甜心园饮品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5122MA4XAK361J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杨岳荣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饶市监处〔2025〕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违法事实: 经查明:当事人现场库存的“雪燕”是从淘宝平台购买的,其能够提供订单截图及经营者的注册登记信息,“雪燕”购进数量5斤,总购货款81.5元。当事人购进的雪燕有一部分送给亲戚朋友及自己食用,其余的“雪燕”用来制作“水牛奶莲子炖雪燕”在美团平台进行销售,没有在线下销售,到执法人员检查止,“水牛奶莲子炖雪燕”共销售5份,每份售价26元,总销售额是130元,每份“水牛奶莲子炖雪燕”的利润是3元,总利润是15元。上述“雪燕”不属于新食品原料、普通食品原料。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用非食品原料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减轻): 一、没收违法所得15元; 二、没收“雪燕”(重量500克,标签内容:“品牌:随桔;品名:雪燕;原产地:云南;净含量:散装称重;产地类型:初级农产品;生产日期:见包装;保质期:24个月;食用方法:泡发后炖煮;贮存方法:阴凉、干燥;服务热线:17871771106;销售公司、销售地址等信息”)1瓶(已开封使用); 三、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2015元。
罚款金额: 0.2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0.00313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1/23
处罚机关: 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联系我们
网站建设维护联系电话:0768-2280041               网站地图
主办:潮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   承办: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网站标识码:4451000049   粤ICP备2021068439号-1   粤公网安备44510202000107
Copyright©2016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