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饶平县新汇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5122MA52CUH03Y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吴荣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潮环(饶)罚字〔2025〕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
违法事实: 饶平分局于2025年1月24日对该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司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该司于2024年10月16日对粤D39126车辆(型号为荣威CSA6452NDAR)进行检测,该部车有两条排气管,但在检测过程中,该司工作人员两次尾气采样,采样管均插在右测排气口,未对左侧排气口进行尾气采样检测,且针对上述车辆出具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结果为“合格”。该司存在未依据法定的检测方法、检测标准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伍佰元整。
罚款金额: 1.25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3/31
处罚机关: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饶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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