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广泰食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5103282363028P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陈国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潮安)文综罚字〔2025〕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违法事实: 2025年2月18日,本机关接到关于潮州市潮安区广泰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一款食品外包装盒侵犯其创作的美术作品(渝作登字-2024-F-00593620)的相关投诉,投诉人提交了调查申请书等材料一份请求本机关依法处理。 接到投诉件后,本机关执法人员于2025年2月20日依法对你(单位)涉嫌未经许可擅自发行著作权人的美术作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将著作权人创作的美术作品用于你公司产品“一粒超酸夹心糖果”的外包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发行著作权人的美术作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责令关闭;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贰拾伍元整(¥125.00);
罚款金额: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0.0125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3/17
处罚机关: 潮州市潮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数据来源单位: 潮州市潮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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