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骏马食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5103MA4X9C7M0X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林佳玲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安市监浮处罚〔2025〕5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
违法事实: 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6628.5元;二、罚款10000元。上述罚没款合计人民币16628.5元。
罚款金额: 1.0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0.66285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6/12
处罚机关: 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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