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潮州市湘桥区醉都酒吧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5102MABMR2RU7Q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蔡建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潮湘人社监字〔2024〕第3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第一款和第四条的规定
违法事实: 潮州市湘桥区醉都酒吧在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凤新街道陈桥村绿榕花圃地 9 号铺经营期间非法使用童工罗丽新一个月,且未按规定进行录用登记核查、未能妥善保管录用登记核查材料
处罚依据: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第一款和第八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1.对你单位招用壹名童工共计壹个月的行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2.对你单位未按照规定保存录用登记材料的行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罚款金额: 1.5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9/14
处罚机关: 潮州市湘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数据来源单位: 潮州市湘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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