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饶平县安民燃气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51227911774182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林伟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饶市监处〔2026〕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的行为,违反了《TSG 23-2021 气瓶安全技术规程》8.2及8.4 (5)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违法事实: 当事人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的行为。
处罚依据: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五)项、第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 当事人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充装许可证:……(二)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的”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理:1.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的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6元;3.处罚款人民币25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25036元。
罚款金额: 2.5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0.0036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1/15
处罚机关: 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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