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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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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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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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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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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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45122MB2D566676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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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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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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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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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水务局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饶平县凤江新城环城北桥及引道新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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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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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水许决字〔2025〕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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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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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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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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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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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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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送饶平县凤江新城环城北桥及引道新建工程建设方案审查的函》和《饶平县凤江新城环城北桥及引道新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等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饶平县凤江新城环城北桥及引道新建工程位于潮州市饶平县县城北部,项目路线整体呈东北-西南走向,项目起点与迎宾大道(省道 S222)相接,终点与黄冈大道(省道 S502)相接,路线全长 5.538 公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道路约 5.538 公里,其中新建涉河桥梁 1 座,新建涉渠箱涵和圆管涵 13 座。
二、工程方案
工程总体内容包括新建道路长约5.538公里,路基宽度29m/23.5m,设计速度 60km/h,按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功能标准建设,标准路段双向四车道,总体布局如下:
1、环城北桥
环城北桥桥梁起点桩号 K0+669,终点桩号 K1+449,桥梁全长780.28m,双幅桥布置;跨黄冈河段上部结构采用 30m 先简支后桥面连续预制砼小箱梁跨越,东、西两岸堤顶路上部结构采用 40m 先简支后桥面连续预制砼小箱梁跨越,跨径组合为4×30+3×25+6×30+40+25+5×30+25+40+4×30;黄冈河东岸桥宽 2x13.25m,跨黄冈河段桥宽2x15.0m,黄冈河西岸桥宽 2x11.75m。桥面布置有防撞护栏、车行道、人行道。全桥分左右幅桥梁布置,桥面设 2.0%的横坡;盖梁采用梯形盖梁,桥墩采用直径 1.6m 的柱式墩、座板台,基础均采用直径 1.8m 的钻孔灌注桩。主桥桥墩轴线与水流流向夹角为 0°;主桥梁跨河部分采用30m和40m的孔跨组合跨越黄冈河;河道两边及主槽内桥墩均采用柱式墩,河槽内桥墩底梁及桩基均位于河床面以下。
2、K5+275 箱涵
拟建 K5+275 箱涵位于沈厝排渠,设计宽度 7.0m(边墩 0.5m+跨径6m+边墩 0.5m),长度 21m(顺水流向)。箱涵采用 C35 钢筋砼单孔整体连续结构,单孔净宽 6.0m,孔净高 2.0m,顶板和底板均厚 0.6m,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铺装层,箱涵地基采用碎石垫层。
3、GK0+000 箱涵
拟建 GK0+000 箱涵位于沈厝排渠,设计宽度 7.0m(边墩 0.5m+跨径6m+边墩 0.5m),长度 17m(顺水流向)。箱涵采用 C35 钢筋砼单孔整体连续结构,单孔净宽 6.0m,孔净高 2.0m,顶板和底板均厚 0.6m,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铺装层,箱涵地基采用碎石垫层。
三、有关工作要求
根据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和专家评审意见,我局原则上同意该工程建设方案。为尽量减少对河道行洪的影响,确保堤防及防洪安全,该工程建设和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工程建设对附近的护岸、河道等产生不利影响的,必须采取相应的补救工程措施。
(二)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以及污水、泥浆、废渣等对水环境的影响,施工完毕,应及时清理施工废物、堆放物和建筑垃圾。同时,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严禁施工过程超出设计要求开挖河道,特别是违规采砂,建设单位要负责监管。
(三)如施工期对河道产生阻水比较大,应落实好防汛应急预案。
上述工程措施若涉及堤防及其他水利工程安全的防治与补救的,应由具有相应水利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施工,具体方案报我局批准后实施。相关费用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四、工程开工前,应函告我局,并将工程建设的施工组织方案、汛期度汛方案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报送我局。工程完工后,提请我局参加竣工验收,验收合格,方准启用,并将竣工资料报我局备查。
五、工程运行期间,应服从当地防汛指挥部门的防洪管理和统一调度。业主单位应负责对该河段冲淤及岸坡沉降等进行观测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我局。
六、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的,由项目法人单位负责解决。
七、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不得以工程建设名义进行盗采河砂、非法洗砂洗泥等活动。
八、涉及工程建设方案作重大修改的,需经我局同意。涉及堤段或其他水利工程规划建设及防洪需要,项目业主应无条件支持配合,确保水利工程实施。该工程自防洪评价报告批准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我局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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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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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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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有效期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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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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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有效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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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8/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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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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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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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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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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