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州市优先发展产业金融服务业项目
认定标准、扶持措施和监管指导意见》
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营商环境,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办公室根据《潮州市优先发展产业项目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潮府规〔202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潮州市优先发展产业金融服务业项目认定标准、扶持措施和监管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制定依据
1、《潮州市优先发展产业项目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潮府规〔2024〕3号);
2、《潮州市优先发展产业目录(2024年本)》(潮府函〔2024〕189号)。
三、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包括五部分,具体分为“适用范围、认定标准和程序、扶持措施、监管指导意见、附则”。
(一)适用范围。明确本文件适用于潮州市优先发展产业金融服务业项目的认定、扶持和监管。
(二)认定标准和程序。明确了优先发展产业金融服务项目的认定标准以及具体的认定程序。
(三)扶持措施。明确经认定优先产业项目用地,可按照《潮州市优先发展产业项目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潮府规〔2024〕3号)组织土地供应。
(四)监管指导意见。明确项目所在县区作为优先发展产业金融服务业项目监管的责任主体,负责与竞买申请人签订产业项目监管协议,并对项目投资者的履约情况核查。
(五)附则。明确未尽事宜可提交市人民政府按“一事一议”决策及《意见》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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