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林晓妹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5103MAD576L705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林晓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安烟处﹝2025﹞第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关于严厉打击卷烟走私整顿卷烟市场的通告》第二条(国函〔2000〕13号《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卷烟走私整顿卷烟市场通告的批复》附件文件)
违法事实: 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销售无标志的外国卷烟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关于严厉打击卷烟走私整顿卷烟市场的通告》第二条(国函〔2000〕13号《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卷烟走私整顿卷烟市场通告的批复》附件文件)、《广东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附件1:序号10第一阶次(《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烟法〔2023〕9号)
处罚类别: 罚款;其他-没收违法烟草专卖品
处罚内容: 1.责令停止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 2.对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处以违法销售总额人民币壹佰零贰元贰角捌分(102.28元)21%的罚款,计人民币贰拾壹元肆角柒分(21.47元)。 对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开销毁。 3.对查获的无标志的外国卷烟ESSE(硬CHANGE)0.9条予以没收。
罚款金额: 0.002147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0.020768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5/15
处罚机关: 潮州市潮安区烟草专卖局
数据来源单位: 潮州市潮安区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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