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家乡住房租赁服务部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5103MA55E0AD7H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陈延坤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安彩卫罚决字〔2023〕第2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违法事实: 在 2023 年 11 月 15 日下午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人民政府执法办工作人员到华美二村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家乡住房租赁服务部(家乡公馆),对公共场所监督检查中。1、无法提供有效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从业人员无有效的《广东省公共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伍佰圆整(¥500.00)
罚款金额: 0.05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2/04
处罚机关: 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人民政府
数据来源单位: 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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