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龙湖镇兰香茶行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5103MA53HWDR2U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林育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安市监龙处字〔2024〕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八条第一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违法事实: 当事人销售无标签标识的茶叶,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销售无标签标识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在销售茶叶的过程中无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取并留存进货凭证,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已构成未落实进货查验采购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未按明码标价的规定销售茶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警告
处罚内容: 一、对当事人未落实进货查验采购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二、对当事人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00元,并处罚款1200元。
罚款金额: 0.12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0.03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4/26
处罚机关: 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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