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漳州市龙文区裴朋建筑材料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50603MA31KQAB76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裴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潮安交罚[2024]00370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2023年12月08日09时20分,在S233马图-汕头线K116+236处(汕头方向)检测到闽E53717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货总重59.355吨(该数据为车辆实际车货总重数据减去10%误差的重量),轴数6轴,限重49.000吨,超限10.355吨。经查实,漳州市龙文区裴朋建筑材料店(经营者:裴朋)使用闽E53717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指标超过规定限值标准且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有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以《非现场检测单》、监测点抓拍图片等证据为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罚款金额: 0.5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4/23
处罚机关: 潮州市潮安区交通运输局
数据来源单位: 潮州市潮安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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