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潮州市平运机动车辆检测站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51225536747428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赖瑞平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潮环(饶)罚字〔2025〕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
违法事实: 饶平分局于2024年12月31日对该检测站进行了调查,发现该检测站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该检测站于2024年9月9日对粤UFM597车辆(型号为北京现代BH6431BW)进行检测,该部车有两条排气管,但在检测过程中,该检测站工作人员两次尾气采样,采样管均插在右测排气口,且针对上述车辆出具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结果为“合格”。该检测站存在未依据法定的检测方法、检测标准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伍佰元整。
罚款金额: 1.25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3/31
处罚机关: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饶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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