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市优然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饶平分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5122MA56PHEF6X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李淼淼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饶市监处〔2024〕16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二款
违法事实: 经查明:当事人超过保质期的“红腐乳”(标示有净含量285克,固形物含量≥50%,非转基因黄豆发酵,生产日期:2022.09.02,产品名称:红腐乳,产品类型:红腐乳,产品标准号:SB/T 10170,保质期18个月,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333050200445,产地:浙江省湖州市,制造商:湖州老恒和酿造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食品工业园区等信息)1瓶(已开封使用)是2024年1月由广州市优然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饶平分公司的厨师购进并存放于该公司食堂冰柜中,和哈密瓜、火龙果、红糖馒头、虾米、儿童卡通包等其他合格食品放在一起,超过保质期也没有报损。上述“红腐乳”是用于制作炒饭供公司员工一起食用,由公司厨师购进,购进价格5元,没有索取购进单据与供货商的相关证件。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警告;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以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经营使用过期食品“红腐乳”和没有索取购进单据与供货商的相关证件的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减轻): 一、警告; 二、没收过期食品“红腐乳”(净含量285克,固形物含量≥50%,非转基因黄豆发酵,生产日期:2022.09.02,产品名称:红腐乳,产品类型:红腐乳,产品标准号:SB/T 10170,保质期18个月,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333050200445,产地:浙江省湖州市,制造商:湖州老恒和酿造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食品工业园区)1瓶(已开封使用); 三、处罚款人民币6000元。
罚款金额: 0.6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1/20
处罚机关: 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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