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饶平县唯雄副食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5122MA4W202903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王文雄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饶烟处﹝2024﹞第15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
违法事实: 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
处罚类别: 罚款;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处罚内容: 1、责令停止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 2、对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处以违法销售总额人民币壹仟捌佰零肆元(1804.00元)47%的罚款,计人民币捌佰肆拾柒元捌角捌分(847.88元); 3、取消持证人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罚款金额: 0.084788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440892200527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2/18
处罚机关: 广东省饶平县烟草专卖局
数据来源单位: 广东省饶平县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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