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龙湖镇滨滨便利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5103MA4XX6QD2Q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张滨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安市监龙处罚〔2025〕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违法事实: 当事人销售未经认证的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为了保护国家安全、……国家规定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的,应当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规定,已构成销售未经认证的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销售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六条:“销售者销售的产品的标识应当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的规定,已构成销售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 一、罚款200元;二、没收违法所得22元,罚没款合计222元。
罚款金额: 0.02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0.0022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5/22
处罚机关: 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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