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凡季房屋租赁服务部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5103MADQR98Y5A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曹连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安卫公罚〔2025〕16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 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凡季房屋租赁服务部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擅 自开展旅馆业服务,无证经营时间为 2 个多月。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凡季房屋租赁服务部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擅自开展旅馆业服务,无证经营时间为 2 个多月,以上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予以警告;罚款人民币叁仟元(¥3000)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 0.3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5/15
处罚机关: 潮州市潮安区卫生健康局
数据来源单位: 潮州市潮安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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