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许可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饶平县上饶镇人民政府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5122007016507N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黄朴勋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饶平县水务局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饶平县上饶镇乡道 Y407 线马坑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饶水许决字〔2024〕43号
许可类别: 认可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编号:
许可内容: 饶平县上饶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饶平县上饶镇乡道 Y407 线马坑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相关技术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审批事项如下: 一、工程概况 马坑桥为乡道Y407线的一座桥梁 ,跨越黄冈河上饶镇马坑村河段,建于1962年 ,现状桥梁建设年代久、技术标准较低、使用时间长,根据《2021年潮州市饶平县上饶镇农村公路(乡村道)桥梁技术状况检查(马坑桥)》,经检测报告鉴定,马坑桥主拱圈评定为4类部件且影响桥梁安,桥梁总体技术状况等级评定为4类桥,为保证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同时提高交通通行能力,急需对该桥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马坑桥一座,全长61.02m,桥梁总宽7.5m,两侧各设置0.5防撞护栏,桥面净宽6.5m。 二、工程方案 1、马坑桥总体布置 马坑桥是跨越黄冈河上饶镇马坑村河段架设的桥梁,马坑桥起点桩号为K0+170.49,终点桩号为K0+231.51,中心桩号为K0+201,全长61.02m,桥梁总宽7.5m,两侧各设置0.5防撞护栏,桥面净宽6.5m,桥梁上部结构采用3×16m预应力空心板,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桥梁轴线方向与主河槽水流流向成90°;桥墩轴线与主河槽水流流向夹角成0°。 2、上部结构 马坑桥采用整体式桥梁断面,桥梁总宽7.5m,两侧各设置0.5m防撞护栏,桥面净宽6.5m。桥梁上部结构采用3×16m预应力空心板,空心板梁采用C50砼。桥梁横向共布置5片简支空心板,空心板预制梁高为85cm,预制中、边梁底宽均为124cm,边梁悬臂长为63cm,待空心板预制吊装就位后,空心板之间采用现浇湿接缝连接。桥梁横向布置为0.5m(防撞护栏)+6.5m(车行道)+0.5m(防撞护栏)=7.5m。桥面采用15~19.5cm厚C50砼现浇层+改性沥青防水粘结层+6cmAC-20C中粒式改性沥青砼+改性乳化沥青粘层+4cmAC-13C细粒式改性沥青砼,桥面横坡采用双向1.5%。 3、下部结构 马坑桥桥墩采用桩柱接盖梁式桥墩,盖梁中部高1.4m,端部高0.7m,顺桥向宽1.6m,桩柱直径为1m,桩基为直径1.2m钻孔灌注桩,为双桩形式,按嵌岩桩设计。桥台采用桩接盖梁式桥台,盖梁高1.2m,顺桥向宽1.2m,桩基为直径1.2m钻孔灌注桩,为双桩形式,按嵌岩桩设计。 4、桥台与两岸一体建设结构 根据主体设计,左岸0#桥台、右岸3#桥台与岸坡一体建设时均采用C20砼砼挡墙+C20砼护坡形式,砼挡墙高3.1~3.5m,挡墙顶宽0.6m~0.7m,基础厚0.6m~0.92m,基础宽1.83~2.23m;砼护坡坡比1:1~1:1.5,砼护坡厚0.3m。 本项目拟于2024年10月正式开工建设,2025年3月底建成通车,预计总工期为6个月。 三、有关工作要求 根据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和专家评审意见,我局原则上同意该工程建设方案。为尽量减少对河道行洪的影响,确保堤防及防洪安全,该工程建设和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工程建设对附近的护岸、河道等产生不利影响的,必须采取相应的补救工程措施。 (二)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以及污水、泥浆、废渣等对水环境的影响,施工完毕,应及时清理施工废物、堆放物和建筑垃圾。同时,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严禁施工过程超出设计要求开挖河道,特别是违规采砂,建设单位要负责监管。 (三)如施工期对河道产生阻水比较大,应落实好防汛应急预案。 上述工程措施若涉及堤防及其他水利工程安全的防治与补救的,应由具有相应水利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施工,具体方案报我局批准后实施。相关费用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四、工程开工前,应函告我局,并将工程建设的施工组织方案、汛期度汛方案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报送我局。工程完工后,提请我局参加竣工验收,验收合格,方准启用,并将竣工资料报我局备查。 五、工程运行期间,应服从当地防汛指挥部门的防洪管理和统一调度。业主单位应负责对该河段冲淤及岸坡沉降等进行观测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我局。 六、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的,由项目法人单位负责解决。 七、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不得以工程建设名义进行盗采河砂、非法洗砂洗泥等活动。 八、涉及工程建设方案作重大修改的,需经我局同意。涉及堤段或其他水利工程规划建设及防洪需要,项目业主应无条件支持配合,确保水利工程实施。该工程自防洪评价报告批准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我局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附件:饶平县上饶镇乡道Y407线马坑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
许可决定日期: 2024/11/21
许可有效期自: 2024/11/21
许可有效期至: 2027/11/21
许可机关: 饶平县水务局
数据来源单位: 饶平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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