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潮州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夯实制度建设基础,提升不动产登记公共服务质量和登记便利度。上半年,共制定出台7份文件,在优化流程、压缩时限、信息共享、服务协同等方面推出系列改革举措,全方位提升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服务,进一步打造营商环境改革新气象。
一是推动“带押过户”向一手房领域延伸。以二手房“带押过户”的成功实行作为经验借鉴,逐步扩大“带押过户”的适用范围。印发《潮州市“一手房带押过户”工作指引》,将“带押过户”的不动产类型从二手房拓展至一手房(即已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的预售商品房和已办理首次登记、抵押权登记的新建商品房),从住宅类拓展至工业、商业等类型,逐渐实现地域范围、金融机构和不动产类型全覆盖,为群众和企业提供常态化不动产“带押过户”服务。
二是全面铺开“交地即发证”工作模式。印发《潮州市“交地即发证”工作指引(试行)》,通过提前服务、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等措施,打通相关业务环节,推行土地供应、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等并行办理,在自然资源部门向用地单位交地时,同步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交地与发证“双同步”,零“时差”的工作目标,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是“抵押即交证”列入创新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登记服务。印发《潮州市“抵押即交证”工作指引(试行)》,创新延伸助企服务链,根据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和不动产不同物理形态,打通纯土地抵押、在建建筑物抵押和房地产抵押,通过政银联动、流程优化等措施,打造“抵押即交证”的改革创新做法,满足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的抵押融资需求。
四是实现“验登合一”(竣工即交证)登记新模式。印发《潮州市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验登合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运用提前服务、并联审批、多测合一等措施,进一步简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审查事项,将规划核实、土地核验、地籍调查成果审核同步办理,“验登合一”缩短办理不动产证的审批时间,实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即登记、交房即发证的目标,助推不动产登记跑出“新速度”。
五是建立“登记错误赔偿机制” 。随着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深入推进, 提质增效的措施为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提供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对登记工作效率、质量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针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因登记错误导致他人受损害的情况,印发了《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赔偿工作指引》,建立登记错误赔偿机制,有效保护不动产合法权利人的财产权利,从而进一步提升登记财产的服务效能,促进不动产登记工作健康稳定发展,筑牢不动产登记安全屏障。
六是引入遗产管理人制度。持续优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流程,深化“减证便民”。印发《潮州市优化非公证继承及遗产管理人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指引(试行)》,探索引入遗产管理人制度,建立遗产管理人不动产登记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七是优化办理破产工作机制流程。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破产工作办理效能,规范破产财产查询、解除查封、移送、处置等工作,持续优化潮州市营商环境,潮州市中院与潮州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制定了《关于优化破产财产查询、解封及处置机制的意见》,市自然资源局设置管理人查询窗口方便管理人信息查询,保障和便利管理人依法履职,共建破产财产快速解决及处理机制。
网站建设维护联系电话:0768-2280041
网站地图
主办:潮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 承办: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网站标识码:4451000049 粤ICP备2021068439号-1 粤公网安备44510202000107 Copyright©2016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