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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安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疫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达255万元

发布时间:2022-07-20|来源:潮州日报|专栏: 防疫与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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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潮安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案金额达255万元的涉疫买卖合同纠纷,让原本“对簿公堂”的企业达成调解协议,最大限度减少诉讼对企业的影响,为企业生产提供高质量司法保障。

“没想到僵持了2年的熔喷布买卖合同纠纷,法官这么用心帮我解决了,拿到这笔货款后我也可以进行新的生产活动了,实在是太感谢了!”广东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满意地表示道。

20204月,原告广东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某医疗科技公司”)与被告河南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下称“某机械设备公司”)签订了《熔喷无纺布生产线设备购销商务合同》,并支付了设备款255万元。但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被告某机械设备公司所提供设备的质量、产量均无法达标,致使原告的客户以质量不合格为由申请退货退款。后原告两次委托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对该设备生产的熔喷布进行检测,结果均不合格。202111月,原告某医疗科技公司向被告某机械设备公司发出《通知函》,要求被告对设备进行相应的维修、更新,无果,其遂向潮安法院提起诉讼。

“这起纠纷涉及医疗口罩生产问题,而口罩是当下疫情防控的必备物资,如果能妥善化解对于企业生产是大有益处的”。潮安法院承办法官李锦孝从诚信经营、维护市场主体利益、案结事了等角度出发,根据原告财产保全请求,迅速作出裁定,冻结被告某机械设备公司账户,并在庭前准备阶段多次通过“隔空电话”“面对面谈”等方式,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引导双方到庭调解。

最终,经过承办法官耐心地向双方释法答疑、分析利弊,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同意解除《熔喷无纺布生产线设备购销商务合同书》,被告某机械设备公司一次性返还原告某医疗科技公司130万元,法院迅速依法解除对其的保全措施。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之下,潮安法院高度重视辖区内企业的复工复产,充分发挥好民商事审判“调节阀”作用,为涉诉企业开启绿色通道,加强与企业、当事人的沟通协调,妥善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徐晓曼 张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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