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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网约车营运证件办理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5-26|来源:潮州市政府网|专栏: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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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局陆续收到《网约车运输证》办证业务的咨询及投诉。为进一步明晰办事流程、收费主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维护网约车驾驶员群体合法权益,现就网约车营运证件办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证依据

《网约车运输证》申请按照交通运输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潮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车辆核发《网约车运输证》。

二、证件受理

为推进服务事项申请便利化、便民化、提高办事效率,我市的《网约车驾驶员证》和《网约车运输证》均已纳入市政务服务窗口受理,申请人可以自行通过线下政务服务窗口申请,也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线上申请,除此之外,没有设立其他线下申请受理窗口。

三、办证费用

办理《网约车运输证》,由车辆所有人向我局提出申请,不需要向我局缴纳任何费用,但是车辆取得经营资格则需配套一系列的要件。

(一)刚需费用

1.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费,约500/辆·年,由各具备资格的车辆检测机构收取。

2.车辆卫星定位设备及安装费,约1000/辆(含首年服务费),次年起服务费约800/辆,由各卫星定位运营商收取。

3.营运保险,约2300/辆·年,由各保险公司收取。主要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车辆承运人责任险 两项。

以上费用合计约3800元。相关服务机构及收费标准均已充分市场化,由车辆所有人自主选择。

车辆所有人为租赁公司的,《网约车运输证》由租赁公司办理后,将车辆交给驾驶员使用,驾驶员只需按约定缴交相应的融资费用即可使用车辆,且期末取得车辆的所有权。

(二)非刚需费用

1.车辆商业保险,费用约12000/辆·年,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投保,各保险公司收取。

1)车辆所有人为租赁公司的,租赁公司均为车辆投保商业保险。

2)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由其自行选择是否投保。由于大部分车辆以按揭方式购买,按揭合同约定车辆必须投保贷款人认可的其他保险(商业险)。

2.委托代办费

部分驾驶员由于自身原因,委托他人到市政务服务窗口、车管所代为办理申请事项,双方自行约定委托费用。

网约车驾驶员在办理《网约车运输证》过程中,发现平台受托方存在乱收费行为或行政管理人员指定车辆检测、设备安装、保险购买单位的,可向我局反映,我局将及时组织调查处理(举报电话:0768-2291708)。

附件:关于网约车营运证件办理事项的通告.pdf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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