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是食品安全问题高发的季节,高温湿热天气,食品容易腐败变质,食物中毒易发。为进一步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预防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线上线下多渠道,覆盖消费者、经营者多主体,部署开展多环节的夏季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行动。
结合《饶平县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此次整治聚焦问题多发、消费相对集中以及社会民众关注的重点环节、重点品种,以网红餐厅、烟酒商行、大中型商超、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托育机构食堂为重点场所,以肉制品、酒类、湿米粉、饮料等为重点品种进行排查。严查经营者的主体经营资质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行成品食品留样制度,规范复用餐饮具的消毒工作。共出动1974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012家,消除安全隐患78项。
严打肉类产品违法行为,守护百姓“肉案子”
以问题为导向,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对肉制品生产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工作,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与“日管控、周排查、 月调度”工作机制。共出动检查人员155人次,检查肉制品食品生产企业41家次,责令整改24家次,立案2宗;共抽检肉制品28批,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聚焦校园食品安全,为师生撑起“保护伞”
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围绕学校食堂承包经营行为、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贮存等重点,督促学校与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聚焦突出问题,排查风险隐患。共出动检查人员866人次,检查学校食堂264家次,发出责令整改72家,立案7宗,全县没有发生涉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同时,为进一步压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利用暑假期间,组织辖区内学校食堂在暑假期间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学校食堂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进行隐患全覆盖排查,严肃查处有害生物防治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关注群众消费重点,保障“舌尖安全”
作为高风险食品的“湿米粉”,极易受椰毒假单胞菌污染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存在较高的风险隐患。县市场监管局大力开展湿米粉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湿米粉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管要求,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工作,严格按照标签标示的储存条件进行存放并在保质期内销售食用完毕,防范米酵菌酸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共检查“湿米粉”生产经营企业326家次。
维护机关军队形象,有力清理不法“特供酒”
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聚焦批发零售、餐饮服务、商标注册、广告宣传等事项,对我县酒类生产厂家和经营者是否有销售“特供”“专供”酒类商品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逐一排查,依法严厉打击假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违法违规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554人次,检查酒类生产经营单位549家次。目前尚未发现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开展创新多样宣传,绘好共治共享“同心圆”
县市场监管局举办2024年饶平县食品安全“你点我检进校园”暨科普知识进课堂活动,开展2次“查餐厅”检查行动,对学校食堂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邀请媒体进行现场网络直播,共观看约3万人次,提高居民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参与度,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信心。同时,充分利用县政府微信公众号、朋友圈等各类网络平台和社交软件等线上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发布《夏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对消费者提醒、对经营者告诫,营造诚信守法经营,理性安全消费的良好氛围。
接下来,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力度,把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全面排查和重点突破有机结合,持续开展各个专项整治行动,为我县夏季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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