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潮安区人民法院联合交警部门成功查扣被执行人江某名下汽车,这也是我市启动“查人扣车”机制以来查控的第一部涉案车辆。
一、“法院+公安” 联动“查人扣车”
之前,江某向范某借款近56万元。然而,江某迟迟未能在约定日期归还借款。即便法院判决生效后,江某仍拒不履行相应的还款义务。范某于是向潮安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查询到,江某名下有一辆汽车。
潮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许斌
我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查封被执行人江某车辆并发出交车通知,但其没有履行。我院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启动联动协作机制加强“查人扣车”,并向公安机关申请协助查控被执行人江某车辆。
8月18号下午四点多,在市区东旺街一小区附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现了被执行人江某的汽车。
潮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许斌
我院接到通知后,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干警赶赴现场与交警部门进行交接。仔细核对被执行人车辆信息,在车辆行驶人拒不到场的情况下实施强制拖车,只用半小时时间,成功将涉案车辆扣押。现车辆已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评估、拍卖。该联动协作机制能有效震慑规避执行和抗拒执行行为,助力提升法院执行质效。
二、发挥联动合力 破解“执行难”
在执行实践工作中,法院往往会遇到查人难、扣车难的问题,被执行人规避法院执行,损害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查人扣车”联动协助机制的有效推行,成为破解这一难题的利器。
今年初,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公安厅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查人扣车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通知。借助公安机关信息技术优势,拓宽法院执行查人找物渠道。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对已依法作出裁定查封、扣押但未能实际扣押到案的被执行车辆,以及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协助查控。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 蔡绮钿
市中级法院与市公安局积极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迅速健全了我市“查人扣车”执行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各项“查人扣车”措施的落地执行。截至目前,在我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的查扣车辆清查专项活动中, 共对列入名单的被执行车辆成功查扣了6辆。
市交警支队机动巡逻侦查大队民警 张武
根据公安交警部门的职能,由我们机动巡逻侦查大队牵头,辖区各大队积极配合,对已被法院依法作出裁定查封、扣押,但未能实施扣押在案的被执行车辆进行分析研判、确定轨迹,并协同各级法院对车辆实施精准查控。
在市委政法委的推动下,查人扣车联动协助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充分发挥了执行联动的威慑力,有效打击了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为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市交警支队机动巡逻侦查大队民警 张武
接下来,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大力度、多措并举,有针对性地开展行动,持续推动“查人扣车”机制落到实处。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 蔡绮钿
全市法院将继续强化“查人扣车”执行联动机制在执行办案中的应用。全面布控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和被执行车辆,强化联合惩戒措施,综合施策、多措并举。形成破解执行难的强大合力,全力兑现更多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全市法院也将努力健全主动履行正向信用激励机制,争取让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推动构建诚信社会。
(来源:潮州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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